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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严格规范 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性意见

来源: 作者: 编审: 发布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 【字体:


(柳职院党字〔2017〕23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和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管的重要形式,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通过严格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相关各项制度,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促使党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使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必须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1.关于支部党员大会。

1)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正式开会时,必须要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开会(有选举任务的,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为有效)。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对需要决议的事项,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2.关于支部委员会会议。

1)时间要求: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支部委员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委参加,所做出的决定才能有效(有3名委员的支部委员会,如果只有两名委员在,一般不应召开支委会,情况紧急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因工作需要,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有关党员干部列席。

3)主要任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汇报,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后备干部的培养,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奖惩。支委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对需要决议的事项,经过广泛讨论形成决议。

3.关于党小组会议。

1)时间要求: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次数。(注:由于我校不设党小组,因此,规定每月召开1次的党小组会应以支部党员大会形式召开。即我校支部党员大会应每月至少召开1次。)

2)参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3)主要任务: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落实措施;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的转正;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开展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重点开好组织生活会,听取党员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关于党课。

1)时间要求:至少每季度安排1次。

2)参加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由支部委员会安排,授课人一般由基层党组织书记或委员担任,也可聘请有一定理论水平、党性强、觉悟高、有威信的党员担任。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带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每年至少上1次。也可组织党员通过观看红色教育视频和影片的形式进行授课。

3)党课内容:党课教育的内容要从实际出发,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分别是理想信念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党性党风党纪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在确立党课教育的选题时,要着眼于内容上的联系,把握侧重点,突出系统性,体现科学性,增强针对性,提高指导性。

(二)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

1.主要内容: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2.遵循原则:团结-批评-团结。

3.基本程序:征求意见-交心谈心-查摆问题-自我批评-相互批评-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4.主要方法:敞开心扉、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

5.工作要求:要突出主题,紧密联系党员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实现消除隔阂、增进团结、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的目标。

对流动党员,可根据实际组织参加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年老体弱、长期患病等特殊情况的党员,党支部可根据实际,组织他们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参加组织生活会。

(三)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开展1次,主要是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党员的工作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客观评议,可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流动党员一般应在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次。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其所在党支部同意,可不参加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可邀请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列席,对党员进行评议,基层党委要派人到会指导。

1.评议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党内平等的原则。

2.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认真践行党的宗旨,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艰苦奋斗,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局部服从整体利益;是否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站在改革发展前列、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3.方法步骤: 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群众评议-组织考察-党员大会通过-进行表彰和处理。

1)学习教育阶段。学习内容一般以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要结合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着重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3)党内外群众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一般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有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

5)党员大会通过阶段。经组织考察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

6)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支部、总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学校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4.评议等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四个等次。通过评议,对优秀党员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扬和表彰(预备党员不宜评为优秀党员,切实表现突出的,可以给予口头表扬或奖励。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确定党员评议等次要注意区分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个人原因和组织原因、一时表现和一贯表现,实事求是评定党员等次。

党员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应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党员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能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当年评为不合格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当年评为不合格等次,第二年不确定评定等次。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侦查尚未结案的,当年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次。

5.结果运用:对优秀党员和合格党员,评议材料由党组织存档。对于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的处置。

1)限期改正。对民主评议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应当限期改正,对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期限一般为一年,在限期改正期满时,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认为其仍未改正缺点错误,仍未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党组织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一般不再延长限期改正的时间。限期改正不是党的纪律处分,党员在限期改正期间,其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

2)劝其退党。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或三年内没有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应当劝其退党。在确定是否劝退某个党员出党时,党组织一定要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其表现要进行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弄清楚原因,分析有没有转变的可能和是否确实符合党章规定的劝退条件,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努力做到本人心服口服,不伤感情。

3)党内除名。党内除名是对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形式。除名包括对自行脱党者除名、对要求退党者除名和对被劝告退党而坚持不退者除名。

(四)严格规范党员党性定期分析

实行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是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融教育、监督、管理于一体的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党员党性定期分析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原则上每年1次,可结合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

1.分析对象:各党支部党员。

2.主要内容:对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要求,着重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业绩、作风建设、组织纪律五个方面进行党性分析。要根据不同党员群体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和不同岗位的特点,确定符合实际的评议内容。

1)理想信念。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对党忠诚,自觉实践“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

2)宗旨意识。是否做到把党的宗旨落实到自己的本职工作和社会公益事业中,联系和服务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身边的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能否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自身利益之间的关系,全心全意为广大群众服务。

3)工作业绩。根据党员不同的岗位责任,对党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实绩进行总体评价。从党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考察党员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本部门做出贡献。

4)组织纪律。是否遵守党规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敢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作风建设。主要对党员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既要看党员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方面的表现,也要对党员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

3.方法步骤:开展思想动员,广泛征求意见,相互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通报分析评议情况。

1)开展思想动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每名党员明确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的,提高党员对开展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工作的认识。

2)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和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分别如实向党员本人和党支部委员反馈。

3)相互谈心交心。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增进团结。

4)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对照党章的规定、新时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以及本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党性分析材料的主要内容为: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党支部结合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围绕评价党支部内容认真撰写本支部工作年度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等。

5)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互相评议。党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党员之间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最后由全体与会党员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党员主要围绕“五讲五不讲”认真开展自我批评:讲问题不讲成绩,讲实话不讲空话,讲主观不讲客观,讲个人不讲组织,讲决心不讲怨言。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的党员互评活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制定整改措施。党员根据党性分析评议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并按照要求切实进行整改。党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作出整改承诺。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要为其他党员作出表率。

7)通报分析评议情况。党支部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党性分析评议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报的内容包括: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

8)上报党性分析评议情况报告。党性分析评议结束后,党支部要将组织开展党性分析评议的有关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党总支和学校党委。

4.结果运用:对评议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采取适当形式给予表扬和表彰;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民主评议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干部考察对象是党员身份的应注明其近年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对评议出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经教育帮助仍然不改正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基层党委复核审批等 “三个程序”,力求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五)严格规范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

在党内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重要意义。党支部负责人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活动可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结合起来安排。

1.谈心谈话对象: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经常性进行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同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与一般干部职工之间必谈。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2.谈心谈话要求:要做到“六必谈”,即党员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党员干部退休时必谈。  

3.谈心谈话方式方法: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形式进行,每年至少安排2次。同时,要广泛开展党支部委员与群众谈心交流活动,努力实现全覆盖。要针对不同谈心谈话对象,选好“话题”,突出谈心谈话重点,改进谈心谈话方式方法,营造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良好氛围,达到沟通思想、增进理解、促进团结、推动工作的效果。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的约谈。

4.谈心谈话主要内容:了解和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六)严格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

推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是从严加强组织生活新常态的要求,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确保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我校党员活动日原则上固定为每月第三周星期五下午,各党支部要围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式新颖、实效明显的党组织活动,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

1.明确活动日主题:党员活动日应当突出政治性,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史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深化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帮助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

2.创新方式方法:党员活动日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参观党性教育基地、警示教育、技能比赛、实践锻炼、走访调研、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进行,帮助党员加强党性锻炼。要以党支部为活动组织单位,支部内所属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为活动主体。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增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党员意识,推动党支部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3.精心安排活动:各党总支要抓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各支部要认真研究活动日内容,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结合党员活动日制度,在每年“七一”前后,各党总支、各党支部开展1次主题党日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

(七)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破除“特殊党员”思想,带头执行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学习讨论,汇报交流思想情况,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要带头为所在党支部党员或基层联系点党员上党课,带头宣讲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随机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要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组织实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总支、直属支部每年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作出总体安排,指导党支部严格规范落实组织生活。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组织生活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要认真履职尽责,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创新方式方法。各总支、支部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求,创新组织生活的载体、形式、手段,坚持用好讲授辅导、交流讨论、现场观摩、远程教育等基本方式,大力探索体验式、开放式组织生活,推广“互联网+”“微党课”“微讲堂”等做法,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保障组织生活全覆盖。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总支、支部要开展组织生活制度的学习培训,做到领导干部熟悉制度、党支部精通制度、党员了解制度。各总支、支部应建立完善组织生活纪实、考勤、定期通报和公示、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建立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台账。

(四)加强督促检查。党委组织部要开展督促检查,对于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规范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对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力、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的,党员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不得作为党内表彰对象。对于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或搞简单化、娱乐化的党支部,视情节轻重情况,学校党委将进行约谈和相应处理。对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进行谈话提醒、警示告诫、限期整改等处置。

 

注:党支部日常会议、活动的项目和次数要求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一次,我校不设党小组,党小组会要求每月一次,所以我校各党支部党员大会应每月一次 )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一次)

3.党课(每季一次)

4.组织生活会(半年一次)

5.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一年一次)

6.党员党性定期分析(一年一次)

7.谈心谈话(一年二次)

8.廉政建设形势报告(一年一次)

9.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一年一次)

10.联系班级和支部(每年2次以上)

11.党员活动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我校原则上固定为每月第三周星期五下午)(开展“三会一课”、交纳党费两项规定动作,同时结合实际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议事、党务公开、谈心谈话、实践锻炼、服务群众、走访调研、重温入党誓词等自选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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